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8-12-04

(2)《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 院令第

682 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 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

(4) 《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管理规定》辽环发

1996 第193 号;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2001]13 号;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7)《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的通知》辽环发[2018]9 号;

(8)《三隆熙湖枫景二期项目(B 期)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

(9)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三隆熙湖枫景二 期项目(B 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三隆熙湖枫景二期项目(B 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3 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3.2 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十三路

8 号, 项目东侧为远大家 园, 南侧为十四号路及空置平房, 西侧为沈阳化工大学, 北侧为空地, 东北方向为熙湖和中央湖畔小区.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平面布置示意 图见附件. 三隆熙湖枫景二期项目(B 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4 3.3 项目建设内容 3.3.1 项目总体情况 三隆熙湖枫景二期项目 (B期) 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十三 路8号,项目二期总投资430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59271m2 ,总建筑 面积为104174.22m2 ,共21栋建筑,包括20层住宅楼和1栋独立公建 用房,其中18栋多层住宅楼,2栋高层住宅楼,均为清水房,公建房 用做物业和社区,结构为框架结构,容积率为1.7. 3.3.2 本次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范围为三隆熙湖枫景二期项目B期,本次验收内容为: 4#(公建)、8#(住宅,一层车库、一层含物业)、9#(住宅、公建)、10#(住宅)、11#(住宅、公建)、12#(住宅)、13#(住宅)、14#(住宅)、18#(住宅)、22#(住宅)、24#(住宅). 本次验收范围总投资1.5亿元,总建筑面积41551.96m2 . 本次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3-1. 表3-1 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设施名称 单位数量 备注 实际建设情况 主体 工程 住宅、公建 m2 40587.93 4#(公建)、8#(住宅,一 层车库、一层含物业)、9# (住宅、 公建) 、 10# (住宅) 、 11#(住宅、公建)、12#(住宅)、13#(住宅)、14#(住宅)、18#(住宅)、22#(住宅)、24#(住宅) 41551.96 平方米,8 号 楼取消

1 层车库,9 号 楼与

10 号楼

1 层改为 车库. 公用 工程 供水 由沈阳胜科水务公司提供水源 与环评阶段内容一致 排水 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与环评阶段内容一致 供电 由市政供电.由现状电力线路引至变电所,经 设置柴油发电机一座, 三隆熙湖枫景二期项目(B 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5 变压后供用户,双回路电源,并设柴油发电机 一座 位于

6 号楼地下. 供暖 供热单位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供暖,现状热力管网接入换热站,换热后供用 户 与环评阶段内容一致 供气 市政燃气管道 与环评阶段内容一致 环保 工程 营运期废水治理 防渗化粪池,2 座,有效容积均为 200m3,共400m3. 按要求落实, 本次验收 范围内建设一座化粪 池,位于 12#与13#南 侧地下 废气治理 内嵌式住宅烟道,每栋住宅楼直通楼顶各设置 一根 按要求落实 柴油发电机房排风口 按要求落实 车库强制排风系统 原地下车库设置在 6# 地下, 不在本次验收范 围,且项目已取消 6# 地下车库 噪声治理 电梯间、风机、泵站、柴油发电机房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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