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8-12-11
1 聊城市人民政府 聊政字〔2018〕66 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 知》(国发〔2017〕53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 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18〕97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 市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 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

2 各生产要素的构成, 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 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 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 大工程、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普查,完善覆 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 持续维 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 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政府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 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 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 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 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

3 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18 年12 月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18 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第四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各级政府和有 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 念,按照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 共同参与 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 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 领导同志任组长的聊城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包 括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综治办、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司法 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国资委、市国 税局、市地税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 市质监局、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市人行、市银监分局、市保 险行业协会、济南海关驻聊城办事处、市邮政管理局、市科协等 部门,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涉及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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