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1-10 |
3、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与子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福忠兼任高洁有限的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卢俊美兼任高洁有限的监事. 公司已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第三节 公司治理 之
七、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子公司高洁有限不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结论意见 主办券商经核查认为,自子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更合法有效,均进行了 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目前所开展的业务均取得了相关业务资质, 不存在超越资质、 经营范围的情形.自报告期截至本反馈出具之日,子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 重大违法违规事项.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与子公司的其他关联关系. 子公司股权明晰, 资质完整, 主营业务明确, 治理机制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