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1-29 |
1 修订说明
2015 年4月10 日,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以下简称 本次报告 ) ,对2015 年3月17 日公告的、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万 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以下 简称 前次报告 )进行了修订,为便于投资者理解与查阅,公司就本次修订涉 及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与万丰镁瑞丁股东天硕投资于
2015 年4月10 日签署《关于 Wanfeng MLTH Holdings Co.
, Ltd 之股权转让协议》 的补充协议》 , 本次报告对 收 购万丰镁瑞丁 100%股权的可行性分析 之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内 容摘要 部分进行更新.
二、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万丰镁瑞丁
2015 年盈利预测出具的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 61172669_B03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以及公司与万丰集团于
2015 年4月10 日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 ,本次报告对 收购万丰镁瑞丁 100%股权的可行性分析 之 本次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情况 部分进行更新.
三、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万丰镁瑞丁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告出具的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 61172669_B02 号审计报告,对前次报告中万丰镁瑞丁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新.
四、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 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新昌县天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 持有的 Wanfeng MLTH Holdings Co., Ltd.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 (2015)第3231 号) ,本次报告对 收购万丰镁瑞丁 100%股权的可行性分析 部分新增 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同时对 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合理性的 讨论与分析 部分进行完善.
五、 在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2 为13.5 亿元,本次报告对交易价格及使用募集资金用以购买标的资产的金额予 以明确.
六、 经进一步咨询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本次非公开发行 购买万丰镁瑞丁股权无须向发改委部门履行备案程序, 本次报告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涉及的审批程序删除了发改委部门的备案程序. 综上, 对本次报告的修订不改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 以下为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时,应以本次披露的报告全文内容 为准.
3 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万丰奥威、 公司、 本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本预案 指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 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指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195 万股 (含6,195 万股)A 股的行为 万丰集团 指 本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威海镁业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硕投资 指 新昌县天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山西天硕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WF MLTH、 万丰镁瑞丁 指Wanfeng MLTH Holdings Co., Ltd, 原名为 Wanfeng (UK) Light Alloy Industry Co.,Ltd 标的资产 指Wanfeng MLTH Holdings Co., Ltd 100%股权 过渡期 指 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和审计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