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2-17 |
5000 吨彩钢瓦、8000 吨钢结构 构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宏远钢结构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11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 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生产
5000 吨彩钢瓦、8000 吨钢结构构件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宏远钢结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齐河县华店镇
308 国道与华焦路交叉口西 500m 路北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251100 建设地点 齐河县华店镇
308 国道与华焦路交叉口西 500m 路北 立项审批部门 齐河县发改委 批准文号 2018-371425-33-03-059231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311 金属结构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458.5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50 总投资 (万元)
42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25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0.6% 评价经费 (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5月
一、项目由来 山东宏远钢结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年生产
5000 吨彩钢瓦、8000 吨钢结构构件项 目 .项目总投资
4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5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 0.6%.项目地址 位于齐河县华店镇
308 国道与华焦路交叉口西 500m 路北.项目占地面 12458.58m2 , 定员
66 人,年运行
330 天,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及 门岗等建筑,二期建设
1 栋仓储车间.一期生产车间和二期仓储车间为连体车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第
44 号令)及其修改决定(生态环境部
1 号令), 本项目属于 二十
二、金属制品业
6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项目不属于 有电镀或 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范畴,属于 其他(仅组装的 除外) 范畴,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宏远钢结构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 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 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和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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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的规定,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同时,项目已经在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2018-371425-33-03-059231,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