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3-17 |
2000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经营发展需要,有 利于其业务拓展,环保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且能够 充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同时, 环保公司的另一股东亦提供同等金额财务资助2000万元, 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对外财务资助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同时可以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且环保公司另一股东股东惠涌公司亦提供同等金额的财务资助,公司可以有效 第3页共3页控制风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除上述提供的对环保公司财务资助2000万元外,不存 在其他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2、公司承诺:在上述对外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集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有可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