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4-19 |
400 4
1 40
400 5
98 0
12 无锡
260 3
1 40
400 5
65 3
6 徐州
260 2
1 30
200 5
44 0
3 常州
200 2
1 40
300 5
73 2
3 苏州
600 5
1 70
400 5
110 6
2 南通
150 2
2 30
100 5
77 2
4 连云港
100 1
1 20
70 5
41 2
7 淮安
200 2
1 20
70 5
52 1
5 盐城
200 2
1 20
70 5
61 2
3 扬州
150 2
1 20
70 5
60 1
1 镇江
150 2
1 20
100 5
55 2
5 泰州
200 2
1 30
70 5
49 2
10 宿迁
100 1
1 20
70 5
33 1
3 合计
2970 30
14 400
2320 65
818 24
64 ―
6 ― 附件
2 任务分解方案说明
一、建筑面积和节能量分解 1. 各设区市新增节能建筑面积指标测算: 根据 《江苏省 十 三五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全省每年新增节能建筑按
10000 万平方米计,各设区市承担的份额按本市
2017 年度施工 图审图量占全省比例测算,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比例按 3:2 测算. 2. 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指标测算:居住建筑按新建项 目50%比例测算、公共建筑按新建项目 10%比例测算. 3. 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指标测算:全省每年新增浅层地 能建筑面积按
290 万平方米计, 各设区市承担的份额按本市
2017 年度施工图审图量占全省比例测算. 4.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指标测算:根据《江苏省 十三 五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2018 年全省既有居住建筑节 能改造面积按
150 万平方米计、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按
395 万平方米计.统筹考虑各设区市存量建筑规模、经济发展水 平、 建筑能效提升水平以及近年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基础情况, 确 定各设区市所承担的份额. 上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各设区市上报的建筑节能经济运 行统计报表为考核依据(联系人:王乐 025-51868675). ―
7 ―
二、专项工作分解 1. 绿色建筑: 指新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
2018 年, 各设区市绿色建筑任务指标在
2017 年指标基础上有所增长,综 合考虑各设区市绿色建筑规划目标、 开展绿色建筑城市示范、 区 域集成示范等因素确定增量. 二星及以上标识项目面积: 指新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 识的项目面积;
运行标识项目数量: 指新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的项目数量. 上述绿色建筑任务完成情况以各设区市在江苏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备案的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量 和面积为考核依据(联系人:孙林 025-51868178). 2. 新增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指2018 年度通过施工图 审查的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项目.(联系人:尹海培 025-51868146). 3. 新增能效测评标识项目数量:全省完成
400 项能效测评 标识项目, 根据各设区市新建项目规模以及近年承担的建筑节能 示范数量,确定各设区市分解 指标.(联系人:丁欣之025-51868156) 4. 年度能耗统计项目数量: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 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对辖区内(含市区、辖县 (市、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基本信息、能 耗信息进行调查统计. 以各设区市填报到 住房城乡建设部民用 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系统 的数据为考核依据. (联系 ―
8 ― 人:丁欣之 025-51868156) 5. 新增能源审计项目数量:基于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 建筑能耗统计结果,选取高能耗建筑或标杆建筑进行能源审计, 按照《江苏省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形成能源审计报告.以各 市上报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的能源审计报 告数量为考核依据(联系人:尹海培 025-51868146). 6. 年末分项计量项目数量:指实现建筑分项能耗数据连续 稳定上传的项目数量. 以各市上传到省建筑能耗监管系统中的项 目为考核依据(联系人:尹海培 025-51868146). 7. 区域示范完成验收评估:指2018 年度应完成验收评估的 示范区(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区)数量.项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