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4-27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根据遴选条件,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 提交申报材料. ―4―

(二)单位推荐.各高等学校按照遴选条件对个人申报材料 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

对不符合 申报条件的,不进行推荐.

(三)资格审查.教育厅对照条件要求,对推荐(自荐)人 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家评审.召开遴选评审会,组织申报人进行公开答 辩,邀请国内外同行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评审 委员会参考申报人近5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目前具有的学术水 平和未来发展潜力等进行评审,提出拟培养人选名单.

(五)人选审定.拟培养人选名单经向全区公示无异议,报 自治区科技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布. 入选的培养对象在下文公布后3个月内制定实际可行的个人 培养方案,并签订培养协议,进入培养周期.

四、申报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做好"千骨计划"的宣传和申报发动工作,要让 本校教师充分了解"千骨计划"的内容和特点,使其能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做好培训规划. 2.各高校要按程序做好本校的遴选推荐工作, 推荐须经条件 审核、学术委员会审议及公示的必要环节.各高校须按分配的名 额进行推荐,推荐人员上报时进行排序. 3.各高校自荐申报严格限定在自治区九大创新发展领域对 ―5― 应学科和区内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含培育)学科范围内.自荐 申报材料报送前,必须经所在学校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进行排 序后上报. 4.参加申报的教师应预先做好个人培养规划, 在申报时提出 访学意向、培养目标和任务等内容. 5.根据国外访学相关规定要求, 已申报获批国外访学项目或 国外访学结束回国不满

1 年的,不得申报国外访学方向.此次遴 选对申报访学意向中含国外访学的教师, 设置英语面试答辩环节. 6.各高校务必于

2018 年9月20 日前完成遴选推荐工作. 评 审答辩事项将在教育厅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申 报咨询联系人及

电话: 高源骏, 曾晖, 0771―

5815541、

5815135、 5815140(传真) .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各高校遴选推荐上报文

1 份(含推荐人选排序、自荐 人选排序及公示说明) . (2) 《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申报书》 一式

3 份. (3) 《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推荐人选 汇总表》1 份. (4) 《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推荐人选 教学科研业绩信息一览表》1 份. ―6― (5)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

3 份(所有证明材料须经用人高 校人事部门负责核定原件,并盖公章确认) , 《广西高等学校千名 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申报书》与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合订为

1 册. 2.电子材料:前述纸质材料均需报送电子材料. (1)高校遴选推荐上报文 PDF 版. (2) 《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申报书》 Word 版. (3) 《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推荐人选 汇总表》Excel 版. (4) 《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推荐人选 教学科研业绩信息一览表》Excel 版. (5)证明材料复印件 PDF 版(汇总在

1 个PDF 文件内) . 所有个人申报的电子版材料,应以"姓名+申报书"或"姓名+证明材料"为文件名,由各高校统一收集、汇总并压缩成一 个压缩文件,再以学校全称作为文件名,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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