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5-17 |
1 中国 节能 272,716,780.67 19,077,045
2 蹈德 咏仁 23,593,055.71 1,650,378
3 吴姗 20,763,410.96 1,452,439
4 中新 建招 商23,182,396.01 14,333,715.59 2,624,322
5 邦信 资产 17,221,208.55 1,204,655
6 东方 邦信 创业 投资有限 公司 10,647,903.06 744,841
7 欧擎 北源 17,221,208.55 1,204,655
8 王莉 亚10,647,903.06 744,841
9 西域 红业 17,221,208.55 1,204,655
10 张奕 晖10,647,903.06 744,841
11 沃乾 润17,221,208.55 1,204,655
12 上海 沃璞 隆投 资管理中 心(有 限合 伙) 10,647,903.06 744,841
13 谦德 咏仁 15,412,981.65 1,078,167
14 姚颖 彦9,529,873.24 666,632
15 深圳 华禹 21,784,828.81 182,090,855.00 14,261,482
16 山南 锦龙 13,776,966.84 8,518,322.44 1,559,597
17 欧擎 北能 12,054,845.98 843,259
18 胡菊 仙7,453,532.14 521,388
19 中节 新能 9,988,300.96 698,700
20 中核 投资 8,610,604.27 5,323,951.53 974,748
21 西证 阳光 8,610,604.27 5,323,951.53 974,748
22 招商 局银 科3,311,771.01 2,047,673.75 374,903
23 合众 建能 3,272,029.62 228,885
24 李金 鑫2,023,101.58 141,520 合计 485,200,000.00 300,000,000.00 54,926,197 股权转让后,公司仍持有桐君阁14,611,963股,占桐君阁总股本的5.32%. 本次股份转让涉及桐君阁重大资产重组和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份转让,需要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中国 证监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 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具备基本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在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 备案和同意后即可实施.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召集 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方案符合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置换以及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法定条件并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时,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 《 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与相关当 事方无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5、公司本次交易涉及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 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相关,评估方法合理.
6、 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7、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定价及发行股份的定价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8、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 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全体股东 的现实及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