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5-29 |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制定 了《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见 附件'
以下简称国家标准)'
现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如有问 题'
请及时告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
征收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海岛使 件文部局洋政海家财国用金统一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应根据本地区情 况合理划分海域级别'
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海域使用金征 收标准°以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
执行地方标准;
以 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
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按 照地方标准计算的海域使用金金额.尚未颁布地方海域使用金征 收标准的地区'
执行国家标准.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执行地方标 准. 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海域以外的用海项目'
执行国家标准,相 关等别按照毗邻最近行政区的等别确定.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 征收标准参照毗邻最近行政区的地方标准执行.
三、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实行最低标准限制制度.无居民 海岛使用权出让由国家或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通 过评估提出出让标准'
作为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或申请审批出 让的使用金征收依据'
出让标准不得低于按照最低标准核算的最 低出让标准.
四、本通知施行前已获批准但尚未缴纳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 海岛使用金的用海、用岛项目'
仍执行原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诲 岛使用金征收标准.其中'
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项目批
2 ‖ 准时间'
以政府批复出让方案的时间为准.
五、经批准分期缴纳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用海、 用岛项目'
在批准的分期缴款时间内,应按照出让合同或分期缴 款批复缴纳剩余部分°
六、已获批准按规定逐年缴纳海域使用金的用海项目'
项目 确权登记时间在通知施行前的'
仍执行原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缴款通知书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 海域使用权续期或用海方案调整等需重新报经政府批准的'
批准 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本通知施行后批准的逐年缴纳海域使用金的用海项目'
如海 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
调整后第二年起执行新标准°
七、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6此前财政部、国家海洋 局制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
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 准.地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含养殖用海征收标准)制定工作'
应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
并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备案.
八、财政部会同国家海洋局将根据海域、无居民海岛资源环 境承载能力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综合评估用海用岛需求、 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社会承受能 力等因素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