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6-21 |
石油制品、燃料油、润滑油、化工原料及 产品(以上产品不含专项审批及危险品)、矿产品、焦炭、煤炭、沥青、石蜡制 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建筑材料、装潢材 料、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网络科技、信息技术、商务会展、 财务代理、旅游服务、商务咨询、企业证件代办服务 (跳转至第
4 页) 第4页/共11 页 阿拉山口市新欣隆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架构图 〔持股 100%〕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 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 头屯河区) 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乌鲁木齐高铁枢纽 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 国家外汇 管理局 阿拉山口市新欣隆贸易有限公司 新疆中泰高铁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5页/共11 页
三、与合同相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历史签约情形及履约状况分析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新欣隆贸易发生的业务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 新欣隆贸易
0 0
0 小计
0 0
0 业务金额占公司本年度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0% 0% 0% 业务金额占中油三维丝 本年度营业收入的 0% 0% 0% 注: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6、
2017、
2018 年度)与新欣隆贸易不存在业务往来.
2、履约能力分析: 新欣隆贸易是新疆中泰高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新欣隆贸易及其母 公司资金实力较厚,信誉较好,履约能力较强;
至目前,未发现新欣隆贸易及其 母公司信用状况、付款能力、合同履行存在异常情形.
四、合同主要内容 ㈠框架协议
1、签约原则: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平等自愿、诚实守信
2、合同标的:成品油
3、合作内容:合作期间双方至少完成某确定数量的成品油交易;
双方逐份 第6页/共11 页 签订成品油购销合同,逐份履行;
履行完毕的标志为买方向卖方付清该合同全部 货款
4、质量标准: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5、运输交付: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油库;
提供检测报告后货权转移给买方
6、结算方式:商票
7、合作期限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关于违约及违约金的约定
10、特别条款: ⑴除另外补充或变更外,双方后续签订的购销合同与本框架协议内容不符 的, 以本框架协议为准;
本框架协议未约定的, 以双方后续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准. ⑵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⑶本框架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㈡大额销售合同:沥青销售合同
1、产品明细:沥青,含税总金额 31,140,000.00 元
2、质量标准: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3、产品交付:采用汽运运输,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仓库;
卖方向买方出具 货权转移证明;
货权及货物风险自卖方出具货权转移证明并完成交付之时起即转 移给买方
4、产品包装: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5、计量标准:以货物出厂时提供的磅码单为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