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6-21 |
前述合同的签 订是中油三维丝在贸易业务上取得的两个重要订单,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中油三维 丝主营业务的拓展;
前述合同若顺利实施和验收,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 定程度的积极影响.
2、合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履行合同而对 当事人形成依赖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第9页/共11 页 前述合同业务内容属于中油三维丝的常规业务;
合同交易对方实际具备相应 合同的履行能力,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公司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不会因履行 前述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客户)形成依赖.
六、合同审议程序
1、中油三维丝签订的前述框架协议、大额销售合同属于日常经营事项,已履 行内部签批手续;
前述框架协议、大额销售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前述沥 青销售合同已执行完毕,前述框架协议、汽油销售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独立董事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无需 经其他部门批准.
2、中油三维丝签订前述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公司说明及风险提示 ㈠框架协议
1、框架协议系签约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文件,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 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框架协议是双方开展相关业务的基础;
双方将在遵守框架协议的前提下, 就具体事项另行签订合同予以落实,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除《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协议书》协议已经各方同 意解除、《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环保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框架协议》已终止外,公司最近
3 年不存在 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形.如下表所示: 第10 页/共11 页 序号 最近三年披露的 框架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公告编号 进展情况
1 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协议书
2016 年5月30 日2016-035 后已解除 框架协议
2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与华鑫宽众 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 起设立环保产业并购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之框架协议
2016 年6月17 日2016-040 已终止 ㈡大额销售合同
1、框架协议约定 结算方式:商票 ,且大额销售合同约定 结算方式及交 货期限:先货后票(款).合同签订后,卖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付给买方, 买方在收到货物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足额汇票并交付给卖方 ,如卖方交货后买 方未依约及时支付货款,可能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2、如合同存在其他未能预见的违约情形,可能给公司带来风险或损失.
3、公司及中油三维丝将及时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将及时采取相 关措施,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以达到预期目的.
八、其他事项
1、如前述合同存在需披露相关进展情况的情形,公司将依照规则及时予以 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11 页/共11 页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 体上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