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6-30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 100%. 该等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该等减持行为,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高鹏未履行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内容的, 由此所得收益归长和化工所 有,应向长和化工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及约束措施 1-1-7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长和化工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 100%. 若其不履行该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长和化工所有,应向长和化工董事会上 缴该等收益.

二、维持股价稳定的方案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称 启动条件 ),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在发行人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每股净资产亦将作相 应调整.)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3 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控股股东纪振宇及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 性文件规定且发行人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 在 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其应就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 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

其将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发行人股份. 其中: 纪振宇自触发之日起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自 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分红金额,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其他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触发之日起用于增持发行人 股份的资金数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现金分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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