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9-06
1 苏财综〔2018〕21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截至2018年2月1日)的通知 省各委办厅局, 省各直属单位, 各市县财政局、 物价局 (发改委、 发改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国家 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 我们编制了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截至2018年2月1日) 》 及 《江 苏省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截至2018年2月1日)》(见附件1和 附件2,以下合并简称《收费目录》),并公布全省执行.

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文件

2

一、《收费目录》中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下简称 收费项目 ) 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由国家和省两 级有权部门批准、我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的截至2018年2月1 日的全部收费项目,其中,加 号的项目为涉及企业的收费 项目. 截至2018年2月1日国家已经公布免征和暂停征收的项目不 在《收费目录》中.

二、2018年2月1日起,我省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 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 理方式等, 应分别按照 《收费目录》 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

2018 年2月1日以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 文件规定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将适时动态向社会公布.凡 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 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 拒绝支付.

三、凡省有权部门在文件中明确规定试行期或制(暂)定收 费期限的收费项目,收费期满前3个月由收费部门和单位向省有 权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收费期满后按省有权部门重新明确的规定 执行. 凡到期未办理报批手续的收费项目, 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停 止收费.

四、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价格部门做好我省收费项目目录 在本区域范围内的公布和贯彻执行工作. 收费目录公布后, 各地 应将具体公布情况报上级财政、价格部门备案.

3

五、本《收费目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负责解释.原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6年江苏省行政事业 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17〕20号)废止. 附件: 1.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8年 2月1日) 2.江苏省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截至2018年2月1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2018年3月2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省政府、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印发

4 附件1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截至2018年2月1日) 序号 部门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立项 级别 资金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 备注一外事

1 认证费 国家 缴入国库 国家公布项目 (1)认证 商业文件每份

100 元;

民事类证书 每证

50 元 价费字 〔1992〕

198 号, 计价格 〔1999〕

466 号,财预〔2000〕127 号(2)认证加急

50 元/份(证) 价费字 〔1992〕

198 号, 计价格 〔1999)

466 号,财预〔2003〕470 号二教育

2 公办幼儿园收费(保育教 育费、住宿费) 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由市、 县 批准;

住宿费、服务性收费由所在 地县级以上价格、财政部门批准 国家 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11〕3207 号、苏价费 〔2011〕122 号、苏价规〔2012〕2 号3义务教育收费 《义务教育法》 , 教财 〔1996〕

101 号, 苏教财〔1998〕24 号、苏财综〔1998〕

82 号、苏价费〔1998〕159 号,苏价 综〔2002〕174 号、苏财综〔2002〕44 号,教财〔2004〕7 号,苏价费〔2004〕

338 号、苏财综〔2004〕111 号,苏价 费〔2005〕20 号、苏财综〔2005〕3 号 公办学校住宿费 由各省辖市制定 省 财政专户 苏价费 〔2004〕

338 号、 苏财综 〔2004〕

111 号 苏价费〔2008〕288 号5序号 部门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立项 级别 资金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 备注4公办普通高中收费 国家 教财〔1996〕101 号,苏教财〔1998〕

24 号、苏财综〔1998〕82 号、苏价费 〔1998〕159 号,苏价综〔2002〕174 号、 苏财综 〔2002〕

44 号, 苏价费 〔2007〕

247 号、苏财综〔2007〕53 号,苏价 费〔2009〕301 号、苏财综〔2009〕49 号,苏价费〔2011〕115 号、苏财综 〔2011〕8 号 取消毕业班补课费收 费项目 (1)学费 省级重点中学

850、市级重点中学

650、一般普通高中

500 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 号,教财〔2003〕4 号, 苏教财 〔2000〕

39 号、 苏财综 〔2000〕

88 号、苏价费〔2000〕167 号,苏财 综〔2010〕73 号 国家公布项目 (2)寄宿生住宿费 住宿费

100 元/学期 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 号,教财〔2003〕4 号, 苏教财 〔2000〕

39 号、 苏财综 〔2000〕

88 号、苏价费〔2000〕167 号 国家公布项目

5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 国家 教财〔1996〕101 号,苏教财〔2000〕

48 号、苏财综〔2000〕123 号、苏价 费〔2000〕228 号,苏价综〔2002〕174 号、 苏财综 〔2002〕

44 号, 教财 〔2003〕

4 号,苏价费〔2004〕158 号、苏财综 〔2004〕42 号,苏价费函〔2004〕65 号、 苏财综 〔2004〕

50 号, 苏价费 〔2004〕

192 号、苏财综〔2004〕60 号,苏价 费〔2007〕246 号、苏财综〔2007〕50 号,苏财规〔2012〕36 号 包括: 职业高中学校、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含中等师范学校) 、 技工学校、普通中学 附设的各种职业高中 班(1)职业高中 学费 800-1200 元/学期 财政专户 国家公布项目 住宿费

120 元/学期 财政专户 国家公布项目 (2)中等专业学校 苏财规〔2012〕36 号2012 年秋季学期起 免收学费(艺术类相 关表演专业学生除 外)

6 序号 部门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立项 级别 资金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 备注住宿费

400 元/学年 财政专户 国家公布项目 (3)中专校举办的夜中 专、函授收费 1000-3500 元/学年 财政专户 国家公布项目名称为 函大、夜大培训 费 .参照成人中专 校收费 (4)电视中专校收费 2100-3100 元/学年 财政专户 参照普通中专校收 费,中央广播电视大 学依托电大系统举办 的,可按每生不超过

180 元内双方协商提 取学费标准 (5)中专校举办的

三、二 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 后两年的收费 2200-6800 元/学年.生 财政专户 苏价费〔2014〕136 号 按第四年时公布的普 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 执行

6 公办成人高等学校、成人 中专校收费 国家 教财〔1996〕101 号,苏教财〔1998〕

24 号、苏财综〔1998〕82 号、苏价费 〔1998〕159 号,苏价费〔2007〕271 号、 苏财综 〔2007〕

61 号, 苏价费 〔2011〕

379 号(1)成人高校 学费 全脱产本科 3400-4800 元/学年、 专科3100-4500 元/学年, 半脱产本科 2000-3200元/学年、 专科1700-2800 元/学年,国家

211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