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1 |
2019 年第
1 期 主管主办: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9 年4月4日出版 目录【县政府文件】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
2019 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公共服务 事项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平政发〔2019〕2 号)1)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划转交接工作的通 知(平政办发〔2019〕2 号)12)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实 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字 〔2019〕
3 号) (16)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 绿满平邑?美丽平邑 绿化 美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4 号)?????(22)
1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
2019 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 级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 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平政发〔2019〕2 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 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 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8〕28 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鲁政发 〔2018〕
35 号) 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8 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 项和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临政字〔2018〕212 号)等文件的要 求,县政府决定,2019 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92 项,其 中取消
14 项、承接省市政府下放
18 项、新增
40 项、调整规范
20 项;
调整取消公共服务事项
14 项,其中取消
3 项、调整规范
11 项.
各有关部门、 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对取消的事项, 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
对承接的事 项,要制定承接落实方案,做好承接落实工作;
对新增的事项,要纳入 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向 社会公布,同时按要求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对调整规范的事项, 要优化办理流程,精减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本次调整涉及的 一 次办好 事项一并对应调整, 各部门调整后的各类清单要及时通过县政 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 附件:2019 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和承 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9 年1月23 日 附件:2019 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和承 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一)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14 项(其中行政处罚
9 项,其他行 政权力
4 项,未列入权力清单事项
1 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类别 实施机关 调整方式 备注
1 大气污染、 排放粉尘、 有毒有害气 体排放 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 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 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 的 行政处罚 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 取消 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 施,向大气排放粉尘、 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 有毒物质气体的;
未经 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 转炉气、电石气、电炉 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 尾气的;
未采取密闭措 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 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 者粉尘物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