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1 |
4、现场检查后续辅导情况
2013 年8月起, 民生证券根据 《新疆证监局拟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规程》 (2013 年4月修订)和辅导协议相关要求,继续履行辅导职责.在此期间,民生证券依 据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意见, 重点督促新油股份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善、提高新 油股份财务管理水平.2013 年11 月3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后,民生证券在
2013 年12 月组织辅导对象
3 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项学习. 在此期间,民生证券按照要求每两月报送一次辅导工作备案报告.至2014 年1月31 日,共报送
3 期现场检查后续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二) 担任辅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辅导小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1、发行人聘请的各家中介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保荐机构辅导小组构成及变动情况 民生证券为做好新油股份的辅导工作,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小 组组长由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北京五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田勇先生担任, 由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北京五部董事副总经理颜承侪先生为现场负责人, 小 组成员包括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北京五部项目经理左桃林先生、胡耿骅先 生、罗番先生、李一帆女士.
2013 年1月,李一帆女士从民生证券离职,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
2013 年1月,民生证券向新疆证监局报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 加克拉玛依新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 人员的申请》 ,增加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北京五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赵莉红女士为辅导小组成员. 除此之外,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辅导小组成员均为本公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 辅导小组成员均没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公司的辅导工作. 辅导小组中有担任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经验的项目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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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辅导小组成员参与现场辅导和非现场辅导情况 全体辅导小组成员均积极参加辅导工作.其中保荐代表人田勇、赵莉红重点 工作为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重点问题,确定规范方案;
现场负责人颜承侪主要负 责就现场重大事项与新油股份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协调解决问题,一般事 项决策,并就重大事项向保荐代表人汇报;
其余成员主要负责现场基础工作. 截至
2014 年1月31 日,民生证券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共同进行集中授课
7 次,不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重点事项讨论会督促各项工作开展,并通过电 话、邮件等形式与新油股份和各中介机构保持沟通.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辅导协议的规定,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新油股份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新油股份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 、新油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 . 接受辅导的董监高、持股 5%以上(含5%)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 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称或姓名及职务如下: 类别 辅导对象名称或姓名 参加辅导人员的职务 董监高 雷家华 董事长 黄健峰 董事 温卫东 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 杨昌岷 董事、副总经理 邵宇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丕信 董事 冉斌 独立董事 张森 独立董事 刘富 独立董事 周荣 监事会主席 肖克拉提 监事 冉晓丽 职工监事 王进 副总经理 蒋永梅 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