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1 |
1 名报账(出纳)员. 居(村)民委员会的财务人员要接受街道农业和社会工作局 的管理培训和考核.财务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 第十九条 居(村)民委员会报账(出纳)员的主要职责是: 及时、准确地核算货币资金的收支,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
保管空白支票和有价证券,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
自觉接受本单 位会计员、居(村)务监督组和上级管理部门对货币资金和出纳 账册的检查监督;
参与本单位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参加有关资 产经营管理会议;
对本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产的保管 ―
8 ― 等工作提出建议;
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 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 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 作职责.对于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财会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违反财经 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财务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和更换.街道农业和社 会工作局负责指导、组织和监督财务人员的选聘实施工作.财务 人员离职时,必须由 两委 会派员监督,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移交的资 料送居(村)民委员会档案室存档.未办妥交接手续前,财务人 员不得离职.
第四章 会计核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会计中介机构应为各单位分别设账,对各单位 的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 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街道农业和社会工作局的有关要求,设置和使 用会计科目,使用统一的财会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电算 化. 第二十三条 会计中介机构应根据各单位的性质,分别采用 相应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居(村)民委员会参照《行政单 位会计制度》 ,资产办参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 ―
9 ― 第二十四条 会计中介机构要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 ,规范各单位的会计核算行为. 第二十五条 居(村)民委员会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必须 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内容:凭证名 称、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接 受凭证单位名称、财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外来原始凭证 是指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必须盖有发出单位公章、或财务 章、或发票专用章和填制人签章.普通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如确实无法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 而要使用现金支出单、 借款单、费用报销单等自制的支出证明单,必须注明款项的用途 和未能取得外来凭证的原因,除了经办人或收款人、审批人、证 明人签名外,还需附有相关人员的签收确认表或银行代付清单作 为入账依据. 第二十六条 居(村)民委员会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 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 收入的实现.确认收入实现时,应当开具发票. 各单位和会计中介机构要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和 稽查制度. 票据由街道统一印制, 由会计发放. 各单位由报账 (出纳)员负责领取、保管和使用票据.票据使用完后,必须到会计 办理核销手续,才能签领新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