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7-01

102 松江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3 松江区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4 松江区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5 松江区电力电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6 松江区 3D 打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7 松江区两化融合专项资金(智能制造专项)108 松江区两化融合专项资金(大数据专项)109 松江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10 松江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111 松江区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

112 松江区产学研创新项目专项扶持资金

113 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

114 松江区工业、服务业节能技术改造

115 松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奖

116 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企业

117 松江区科普教育基地暂行标准

119 G60 科创走廊人才政策

120 上海市、松江区专利资助政策要点

134 园区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办法

136 5 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138 园区专项奖学奖励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39 人才招聘需求信息推送服务

140 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港松江科技城分中心

141 松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142 第七部分

2016 年园区服务概览

143 园区部分企业荣誉资质一览

143 园区部分企业扶持资金一览

148 园区部分活动一览

150 园区新闻

151 园区及相关服务部门联系一览表

178 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介绍

179 6 第一部分 认定政策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依据: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 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16]195 号)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 (沪科合[2016]22 号) 政策要点: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申请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 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 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 不低于 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须知: 请登录市科委网页下载申报表格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网址:http://www.stcsm.gov.cn/wsbs/hzspsx/gxrd/xgtz/349134.htm 区办理部门: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松江区乐都西路 867-871 弄2号楼

1 楼科委窗口 联系

电话:67736079 市咨询部门: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地址:北京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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