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2 |
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 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 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
扎实开展送教上 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 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3、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1)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招 生办法. (2)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户口和房产证等 审核工作.户口和房产证等经审核后,原则上不得变动. (3)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在户口和房产证审核过程 中,如发现问题,应做好登记工作,在移交户籍、房屋管理等相 关部门确定后妥善处理.
(三)报名方式
1、小学新生报名 各区教育局 (社会事业局) 负责做好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工作, 市区摸底登记时间为
7 月10 日--7 月12 日,新生报名时间为
8 月22 日―8 月23 日.
2、小学升初中报名 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小 升初报名登记工作. (1)镜湖区、弋江区、经开区的所有小学及鸠江区的江南 片学校,在读六年级的学生使用
2018 年芜湖市小学升初中报名 审核(网上报名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
5 月8日--5 月21 日;
其他小学的在读六年级学生仍按原来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为
5 月8日―6 月5日. (2)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由家长携相关材料, 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报名.报名时间 由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根据本区情况自行确定.
(四)规范初中特长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初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告, 经批准后公布实施,自2019 年始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 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须符合有关规定, 其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经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高等学校 附属中小学招生入学要纳入市、区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 理.
(五)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 局)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 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制定 学校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学区划分方案须报区级 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学区划分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 定,确需调整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 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要报区级人民政府同意,并积极做 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芜湖市市区镜湖区初中学校、城东新区 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商镜湖区、鸠江区政府 定后公布,其他由所属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公布.
(六)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各区教育局和公办、民 办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 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 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市、区 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 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民办学校入学.各 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 案,合理设置招生范围.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鼓励 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