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02 |
201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技术规程》 JGJ1-
2014、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技术规程》 DGJ32/TJ219-
2017、 《预 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结构技术规程》DGJ32/T199-2016 确定审查条文(原条文中 的表格和配图略) ,明确具体审查内容和要求. 1.0.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应注重概念设计和结构分析模型的正确性,加强房屋的 整体性和预制构件的连接设计. 如采用可能影响房屋建筑结构抗震性能的新技术、 新材 料、新结构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专项审查. 1.0.5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的超限建筑工程应在初步设计阶段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1.0.6 采用减隔震措施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抗震审查应符合《减隔震技术施工图设计文 件技术审查要点》的要求. 1.0.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尚应符合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的要求. 1.0.8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抗震审查, 除执行本要点外, 尚应符合其他与混凝土结构相关的 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 ? ―
8 ― 序号及分类 规范名称条文号 条文内容审查内容、要求或说明 5.1.2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 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 墙结构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应满足表 5.1.2 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结构中竖向构件全部为现浇且楼盖采用叠合梁板时,房屋的最大适 用高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中的规 定采用.
2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和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在规定水平 力作用下, 当预制剪力墙构件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大于该层总剪力的 50%时, 其最大适用高度应适当降低;
当预制剪力墙构件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大于该 层总剪力的 80%时,最大适用高度应取表 5.1.2 中括号内的数值.
3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和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当剪力墙 边缘构件竖向钢筋采用浆锚搭接连接时,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应比表中数 值降低 10m.
4 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的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审查设计总说明及结构计 算书. 注:对相应条文,设计应 提供文字、表格等说明或 绘制相应的图纸.以下均 同. 5.1.3 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 5.1.3 的数值. 审查设计总说明. 注:宜控制竖向构件尽量 不出现拉力. 5.1.4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 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 要求. 丙类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 5.1.4 确定. 其他抗 震设防类别和特殊场地类别下的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
5001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 《高层建筑混 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中对抗震措施进行调整的规定. 审查设计总说明及结构计 算书.
2 基本规定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 标准》GB/T51231-2016 5.1.5 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当其房屋高度、规则性等不符合本标准的 规定或者抗震设防标准有特殊要求时,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011 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的有关规定 进行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当采用本标准未规定的结构类型时,可采用 试验方法对结构整体或者局部构件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进行复核,并进行专项论证. 审查抗震性能化设计结果 或相关试验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