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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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第 年第 年第 年第一 一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3月19 日以邮件、 传真及 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 书面通知, 并于
2011 年3月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王清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 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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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王清 文、金玉军、薛滨、刘双宝、周可为回避表决.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5,000 万股(含本数) .若公 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 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王清 文、金玉军、薛滨、刘双宝、周可为回避表决.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六个月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王清 文、金玉军、薛滨、刘双宝、周可为回避表决.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丹东东方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新能源 )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特3定对象的类别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投资者.在上述类别内,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 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东方新能源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 29.80%,其他投资者认购剩余股份.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王清 文、金玉军、薛滨、刘双宝、周可为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