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2 |
4 ― 纳金.
三、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 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一)申报残疾人就业年审期:2018 年5月1日至
8 月31 日.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 人就业.
(二)申报缴费期:每年
8 月1日至
11 月30 日. 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 规定缴纳保障金.
四、申报流程
(一)年审申报 1.办理部门 用人单位所在地镇(街)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2.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残疾人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 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 疾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 (http://wsns.gddpf.org.cn/)进 行办理. (2)上门申报. ―
5 ― 申报残疾人就业年审,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残 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3.提交资料 (1)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需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原件;
(2) 《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原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 证副本复印件(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等) ;
(4)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1-8 级)原件及复印件;
(5)上年度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 件(可通过 佛山 5S 电子税务服务厅 中社保 申报缴款个 人明细查询 模块或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 ;
(6)上年度用人单位向残疾人职工按月发放工资的有效 凭证(银行发放工资凭证或工资表签收表原件及复印件) ;
(7)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
1 年以上(含1年)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注:申报表及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可登录顺德区残疾人就业 信息网(www.sdcjrjy.gov.cn)下载;
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表、 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和缴纳社保费证明原件,及其他提交的复印 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网上申报的需上传第(2) 、 (6) 、 (7) 项资料原件. ―
6 ― 4.申报审核 经审核,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出具《用人单位 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
(二)申报缴款 1.办理部门 用人单位所在镇(街)的办税服务厅. 2.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缴纳保障金,由用人单位登录 广 东省电子税务系统 (http://www.etax-gd.gov.cn)办理,不 需向办税服务厅提交纸质资料. (2)上门申报.申报缴纳保障金,由用人单位到所在镇 (街)的办税服务厅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后 申报缴费.
五、减免或缓缴保障金
(一)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
3 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 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免 征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 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 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在办理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 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的缓缴期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减缴 ―
7 ― 数额不能超过
1 年的保障金应缴额;
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办理歇 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保障金.
六、咨询方式
(一)残疾人就业年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