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03
苏应急 〔 2019〕 10号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氯乙烯生产使用企业 深度检查指导的通报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 (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为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 市"11・ 28" 重大爆燃事故教训, 根据 《 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通 知》 (苏 安电 〔 2018〕 1号 ,以 下简称 《 通知》 )和《江苏省危 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 (苏 应急 〔 2019〕

1 号)的 要求,省 应急厅于2019年 1月 7日至9日 组织安全监 管、工艺、设计、设各、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依据 《 江苏省 化工 (危 险化学品)企 业深度检查指导表》 ,对 涉及氯乙烯生 产的新浦化学 (泰兴)有 限公司和使用氯乙烯的江苏康宁化学 有限公司开展了深度检查指导,共 发现隐患 33项 ,其 中重大 -1- 隐患2项 .

检查指导组已将发现的隐患反馈至受检企业和安全 监管部门,并 向企业主要负责人移交了隐患清单 (见 附件 ).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 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1.隐 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⒛18年12月11日 省安 委会检查指导第二组检查发现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的9项隐患,企 业没有做到 " 五落实 " 和闭环管理. 2018年 H月 30日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管理局下达的关于新浦化学 (泰兴)有 限公司 氯乙烯罐区水喷淋未与气体报警联锁、未与温度联锁的隐患, 企业采取的预防措施是外操人员每小时对球罐区巡检一次,巡 检时携带便携式报警仪并检测.实际外操人员仍为两小时巡检 一次,也 没有检测记录,预 防措施落实不到位. 2.重 大隐患诊断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不力.江苏康宁化学有 限公司聚氯乙烯粉体包装现场涉及粉尘爆炸危险,部 分电气设 各不防爆.新浦化学 (泰兴)有 限公司承包商员工在电厂南侧 管廊架下无动火安全作业证、监火人不在现场进行打磨动火作 业,动 火作业现场未配各灭火器,地 沟也未封堵. 3.自 动控制不符合要求.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氯乙烯气 柜进出管道未设 自动联锁切断装置,气 柜压力、水封槽液位未 进入 DCs控制系统,氯 乙烯聚合釜搅拌未实现联锁控制.新 浦化学 (泰兴)有 限公司氯乙烯球罐高高液位联锁停用,没有审批手续. -2- 4.工 艺管理缺失.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未制定氯乙烯气 柜压力、进出口介质压力和温度、水封槽 中水位等工艺控制指 标,不 符合 《 工业企业湿式气柜技术规范 》 (GB/T51⒆4)的 要求.新浦化学 (泰兴)有 限公司未制定氯乙烯球罐温度控制 指标,缺少裂解炉二次点火的操作程序,两个氯乙烯储罐乙炔 含量超标,没有泄压排放后再次取样分析合格的记录. 5.设各设施存在缺陷.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乳液法聚氯 乙烯生产装置未设置催化剂和乳化剂滴加泵出口管道压力表, 乳液法聚合釜紧急泄放收集罐放空管未安装阻火器.新浦化学 (泰兴)有 限公司氯乙烯装置氯化反应器氯气进料总管流量计 法兰泄漏,有 氯气外泄.

二、工作要求 1.强 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受检企业要按照隐患整改 " 五落 实"的要求,对省深度检查指导组下发的隐患清单,制 定整改 计划,逐条逐项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建 立健全重大隐患整改" 一 患一档 " ,并及时将整改进度及完成情况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

安全监管部门要紧盯企业隐患整改闭环工作,督促企业高质量 完成隐患整改. 2.加 大检查指导执法力度.泰州市应进一步深化动火作业 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坚 决管控动火作业安 全风险.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立即将本通报迅速传达至辖区内 涉及氯乙烯生产、储存、使用企业,督促企业引以为戒,举一-3- 反三,全 面排查治理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 办,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查处,督促企业加强 日常 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类似隐患重复出现,坚 决遏制化工 (危险化学品)事 故发生. 附件:深度检查指导隐患清单 -4- 附件 深度检查指导隐患清单 -、 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 (一 )重 大隐患 1.聚 氯乙烯粉体包装现场部分电气设各不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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