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03

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 采取某些措施, 从而确保质量 (施工质量、 检测质量等) 的证明;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 效益的证明等.

(五)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

7 ―

(六)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 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 查工作, 学历、 资历、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应符合 《资格条件 (试行) 》的有关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办不予受理.

(八)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 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延迟

4 年申报处 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江苏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5月17 日―8―(此页无正文) 抄送:省职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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