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3 |
2018 年10 月委托泸州工投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在接受委 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环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 了环评报告表的编制,现上报审查.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兴义场镇
7 号路. 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本) 中 鼓励类 第二十二款 城市基础设施 中第4条 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 和第9条 城 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 .本项目建设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 号)中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国家 现行产业政策. 同时,新津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同意兴义场镇
7 号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审经投 资〔2019〕13 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新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中 2.2 立城优城 中 一方面,借助天府新 区的规划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化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功能和发展能级;
另 一方面,优化完善旧城配套,改善环境,提高居住生活品质 .根据兴义场镇规划图(见附 图5)可知,项目道路为兴义场镇规划的一部分,两侧规划主要为商业设施用地、二类居住 兴义场镇7号路
3 用地以及医疗卫生用地,项目的建设是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提高 居民生活品质,并且项目的建设将极大地配合兴义场镇的开发建设,与既有的道路构成路网 骨架,有利于当地政府、企业吸引投资,促进其更快更好的发展,同时能够为解决场镇环境 污染问题起到重要的作用,必将减少污染物向地面水系的排放量,改善周围的水环境,优化 完善旧城配套. 并且新津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于
2018 年2月9号已通过《兴义场镇
7 号路及新三新路污 水管线延伸线建设项目示意图》.综上,项目符合新津相关规划.
四、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为兴义场镇
7 号路,道路位于新津县兴义镇,西起羊马河绿道,东接新三新路, 与三新路垂直相交.道路沿线以房屋、苗圃、农田、空地为主,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文物保 护单位等需特殊保护目标.由附图
6 可知,虽然项目部分路段和管网位于羊马河饮用水水源 准保护区内,但是项目道路的建设连接了羊马河绿道,使得区域交通管网更加完善.同时项 目管网的建设使得区域内生活污水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具有正效应. 根据新津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 《兴义场镇
7 号路及新三新路污水管线延伸线建设项目选 址用地规划审查意见》(见附件 3),文件指出 该项目总面积约 11.04 亩,其中允许建设区约 4.37 亩.有条件建设区约 6.13 亩,公路用地约 0.54 亩. 本项目沿线的植被类型主要为农村生态系统,耕地、荒地、空地、宅基地等,施工期严 格控制在施工作业带中,并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对迹地进行及时复绿,可降低道路施工对 沿线的植被生态系统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位于三新路与一号路之间南侧空地处;
根 据项目线路走向可知,羊马河绿道至三新路路段已建砼路面,这部分路段需要拆除原有路 面,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因此这部分路段占地类型主要为交通运输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