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3 |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东安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安液压 或 公司 ) 下属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四维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四 维公司 )拟与哈尔滨东安三利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安三 利 )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四维公司以人民币 74.66 万元购买 东安三利汽车轴类生产线相关的固定资产.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四 维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孔令军担任本次交易对手方法定代表 人、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佟志强担任本次交易对手 方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宁士才担任本次交易对手方董事. 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 55,561,347.73 元,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为19,897,884.68 元. 公告编号:2016-075 ? 2?/?6?
1、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为: 55,561,347.73 元*50%=27,780,673.87 元
2、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为: 19,897,884.68 元*50%=9,948,942.34 元;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报表期末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为:55,561,347.73 元*30%=16,668,404.32 元. 因74.66 万元小于上述计算的金额,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及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6 年7月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由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四维机械有限公司出资购买生产线相关固 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佟志强、宁士才回避表 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事项无需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四)其他说明
2015 年12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出让东安三利相关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15-024), 并于
2016 年1月7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出让东安三利相关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01),2016 公告编号:2016-075 ? 3?/?6? 年6月27 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完成东安三利 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手续,公司不再持有东安三利的股权.转让完 成后,现东安三利实际控制人宋志刚、崔玉岐夫妇计划变更东安三 利主营业务,拟计划变更为仓储服务及道路货运经营,并计划出售 已闲置的汽车轴类生产线相关的固定资产.目前,由于四维公司将 原铸造生产线出售后,尚未添置新的生产线及相关固定资产,出于 四维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整体产能稳定性考虑,公司拟由四 维公司购买东安三利汽车轴类生产线相关的固定资产,并安置与该 生产线相关技术人员以及生产人员.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