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3 |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哈尔滨东安三利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为哈尔滨经开 区哈平路集中区东海路6号, 主要办公地点为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 中区东海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孔令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85,000.00 元,营业执照号为 91230199738631239F,主营业务为 机械加工;
仓储服务.道路货运经营.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16-075 ? 4?/?6?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汽车轴类生产线相关的固定资产 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东海路6号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4,121,096.07 折旧还是摊销:折旧 交易标的折旧或摊销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折旧或摊销:3,374,455.74 交易标的净值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净值:746,640.33 交易标的评估价值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评估价值:725,607.20 交易标的成交价格以经审计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信 息说明:2015 年12 月21 日,黑龙江江海鑫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黑海鑫评报字(2015)第074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东安三利全部 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截止
2015 年12 月1日,本次收购资产评估价 值为 725,607.20 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本次收购资产涉及的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公告编号:2016-075 ? 5?/?6? 措施,不存在妨碍资产权属转移的其它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 74.66 万元,支付方式为转让方开具发票 后七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款项,《资产买卖合同》自双方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生效.
(二)交易定价依据 1.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该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及 《评估报告》 , 最终签署的合同交易金额以经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价格为准. 2.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购买价以评估价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定价公允合 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 《资产买卖合同》 签订之日起十日内,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无需过户.
五、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能够有效整合公司资产,保持公司产能稳定,为 公告编号:2016-075 ? 6?/?6? 公司生产、供给产品提供保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哈尔滨东安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
2、《资产买卖合同》. 哈尔滨东安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