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4 |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政府单位及工厂企业.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 济发展;
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
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为信息公开后
10 个工作日.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 电子邮件或 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编制《公众意见采纳或 不采纳说明》,其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做出回应. 珠海汇港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 年9月11 日62.1.1 现场公示 现场公示的位置在环评评价范围内,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 在有代表性 的位置张贴公告.现场公示照片见下图. 南场村委(远景) 南场村委(近景) 金龙社区居委会(远景) 金龙社区居委会(近景) 铁炉经济联合社(远景) 铁炉经济联合社(近景)
7 开发区管委会(远景) 开发区管委会(近景) 沙白石村委(远景) 沙白石村委(近景) 图2.1-1 第一次现场公示张贴照片 2.1.2 网络公示 网络公示的位置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 站,链接为: http://www.zhdz.gov.cn/xxgk/hbxx/hbgs/201809/t20180911_48036673.html?tdsourcetag=s_pc qq_aiomsg,网页截图见图 2.1-2.
8 图2.1-2 第一次网络公示截图
9 2.1.3 公众反馈意见情况 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对项目建设任何反对方面的意见. 2.2 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第二阶段) 珠海市汇华环境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1 月8日起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高栏港 经济区网站上以及主要环境敏感点现场发布《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 中心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网上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详见表 2.2-1. 表2.2-1 本项目第二次公示内容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网上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环发[2006]28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 有关环境影 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为此,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 项目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建设规模为:拟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业危险废 物18 万t/a(物化处理危险废液
3 万t/a、焚烧处置危险固废
3 万t/a,综合利用废催化剂
2 万t/a,综合 利用金属废液 8.8 万t/a,综合利用废印刷电路板 0.6 万t/a,回收包装桶 0.6 万t/a),收集、转运危险 废物 0.5 万t/a(废铅酸电池 0.4 万t/a、含铅废物 900t/a、含汞废物 100t/a).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合计处 理处置能力为
18 万吨/年,项目主要解决高栏港经济区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问题,适当辐 射珠海市的其他工业园区.项目设有资源化利用车间、物化处理车间、焚烧车间以及暂存库等,配套 建设暂存库、废液罐区、各项环保设施以及公辅设施.项目将在工艺各环节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 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综合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