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4 |
3 8 标准的实施
3 附录 A ( 标准的附录) 型式核准申报材料
4 附录B ( 标准的附录) 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规程
6 附录C ( 标准的附录) 活性炭罐老化试验规程
1 3 附录D ( 标准的附录) 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数据记录表格
1 5 147632005前言为贯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防治装用点燃式 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超过35
0 0 k g的M类和 N 类车辆燃油蒸发污染物 排放型式核准申请、型式核准试验及排放限值、生产一致性检查方法及排放限值. 本标准是在 G B1
4 7
6 1 .
3 ―
9 3 《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 B1
4 7
6 3 ―
9 3 《 汽油车燃油 蒸发污染物的测量 收集法》基础上,参考 G B1
8 3
5 2 .
2 ―
2 0
0 1的部分技术内容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与 G B1
4 7
6 1 .
3 ―
9 3和GB1
4 7
6 3 ―
9 3的主要差异是:
1 .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轻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要求已纳入到 G B1
8 3
5 2 .
2 ―
2 0
0 1中, 因此删除了原标准对轻型汽车的要求;
2 .增加了型式核准申请、型式核准扩展和生产一致性检查的内容;
3 .增加了炭罐的老化处理要求,并对炭罐的预试验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4 .对试验过程进行了更严格的控制;
5 .取消了对运行损失的测量. 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下列标准中相应部分废止:
1 . G B1
4 7
6 1 .
3 ―
9 3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标准.
2 . G B1
4 7
6 3 ―
9 3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的测量 收集法.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1
9 9 3年1 2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汽车研究所.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
0 0 5年4月5日批准. 本标准自2
0 0 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47632005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收集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的型式核准申请、型式核准试验 及排放限值、型式核准的扩展,以及生产一致性检查方法及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一气体燃料车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按 G B1
8 3
5 2 .
2 ―
2 0
0 1 《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Ⅱ) 》规定的 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方法进行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型式核准的车辆.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 / T1
5 0
8 9 机动车辆分类 G B1
7 9
3 0 车用无铅汽油 G B / T1
8 2
9 7 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
1 重型汽车 指最大总质量大于35
0 0 k g的M类和 N类车辆.M 类和 N类车辆的定义见 G B / T1
5 0
8 9 .
3 .
2 整备质量 指车辆空载,燃油箱注满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水加到额定数量,带有随车工具和备用轮胎的质 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