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04

5 3 ・ 经典之争: 丧服制度与法律秩序 了另一种界定: 大前提: 《 春秋》 , 生母文姜, 绝不为亲;

小前提: 《 仪礼・丧服》 , 继母如母;

结论: 生母既绝, 继母更当绝. 所以, 孔季彦对于 继母如母 的运用基本与梁相一致, 其所谓的 言如母, 则与亲母不等 只是就亲母与继母的地位做了模糊的高下之 分, 内在逻辑其实是 轻重相比 之法: 纵使是亲生母子关系, 在这种情 况下也应恩断义绝, 更何况是地位还不如亲母的继母.接着孔季彦又 结合案情的严重程度第二次运用了 轻重相比 的方法: 文姜仅是间接 促成了鲁桓公的死亡, 其子便应与她断绝关系, 更何况对于亲手杀害自 己丈夫的 妇人, 儿子更不能认其为母.在这两组比较中, 参照的基准― ― ―绝生母文姜, 显然处于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 春秋》 被两汉经 学 家当 作孔子退 而发愤 之作, 认为圣人 通过微 言与故事, 褒贬天子之事, 阐释帝王之道, 堪称为万世立法.因此, 在 经学的语境下, 《 春秋》 不再是一部单纯的编年体史书, 而是一部蕴含 了诸多正义原则与 道德 准 则的 法典.孔子 作为法 官的 典范, 其所记 述的历史事件都可被 视 为能 够适用于当 下案 件的 先例, 而孔 子对春 秋故事的评判 则作为判定何为正当性的最高原则, 也就是 春秋之义 .西汉大儒董仲舒又作《 春秋繁露》 一书, 结合《 公羊传》 将春秋曲 笔所蕴含的正义原则 进一步阐发 并 进行 形而 上学 论证, 使之 在作为 正人世纲常、 衡量人们 言行是否合乎 道义 的标 准上具 有天然 的合理性.因此, 《 春秋》 无可置 疑地 成为法 律适 用的 大前提 和轻重 相 比的 逻辑起点. 根据春秋故事, 文姜是鲁桓公夫人, 齐襄公之妹, 鲁庄公之母.桓 公十八年( 公元前6

9 4年) , 鲁桓公与齐襄公在泺地举行会盟, 文姜随 行, 齐襄公趁机与文姜私通.随后, 文姜将鲁桓公已对两人的私情有所 察觉之事告知齐襄公, 齐襄公便命令公子彭生将鲁桓公杀死在车上. 事后, 文姜惭惧, 出奔于齐而不还.是为《 春秋》 经 三月, 夫人孙于齐 ( 左丘明、 杜预、 孔颖达,

1 9

9 9:

2 1

5 ) .在《 春秋》 三传中, 《 左传》 对这条经 文的解释为: 不称姜氏, 绝, 不为亲, 礼也. ( 左丘明、 杜预、 孔颖达,

1 9

9 9:

2 1

8 ) 然而问题在于, 春秋之义 其实是后世的春秋学者根据孔子对历 ・

6 3 ・ 社会・2

0 1 6・2 史事件的评述而揣测出的圣人对于何为正当性的论断.由于孔子的态 度在很多时候是以一种非常隐晦的方式表达出来的, 导致不同的春秋 学派以及同一派系的不同学者对圣人之意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甚至完 全相反.就 绝不为亲 而言, 由于这条传文的主语和宾语不详, 后世的 注疏便衍生出诸多分歧.第一种说法为左氏先儒兼采《 公羊传》 与《 谷 梁传》 之意, 认为不称呼夫人的姓氏体现了圣人对文姜的贬斥, 是 庄公 绝母, 不复以之为亲 的意 思, 即鲁庄公 为父绝母 之礼.第二种说法是 于夫人之义, 宜与齐绝, 不复为亲也 .也就 是说, 不称 姜氏 表明了夫人不再是齐女, 是文姜应当 为夫 绝兄 之礼.第三 种说法 则以西晋杜预的《 春秋释例》 3为代表, 认为应当解释成 于庄公之义, 当以母淫于齐 而绝其齐亲, 内全母子之道 ( 左丘明、 杜预、 孔颖达,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