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4 |
(2). 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形式 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 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 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4). 其他恶意情形. 专家组接受投诉人所提供的证据,投诉人在世界各地就 IAMS 商标拥有的知名度.投诉 人使用其 IAMS 商标、域名及其 IAMS 品牌在先.通过在世界各地长期贯彻 Page
5 使用,投诉人之 IAMS 商标已广为人知,是一个比较知名的商标,尤其是在宠物食品与 用品相关界别中.IAMS 宠物食品于
1994 年首度在中国上市,一直深受宠物主人喜爱. 专家组认为, IAMS 这个标志或名称具有一定的显着性,不是汉语拼音、日常用字或用 词,且被投诉人也没有就其选择注册这个争议域名提供合理解释.而被投诉人在对争议域 名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仍将该域名注册,这事实本身已具有恶意.基于 IAMS 系列商标在宠物食品与用品行业的知名度及传媒就 IAMS 品牌在中国的宣传报道, 可见被投诉人于注册争议域名时并不可能不知悉投诉人 IAMS 系列商标. 依据投诉人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