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04 |
1 - 海政办〔2017〕323 号 签发人:周健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关于《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 (修改)书面调研意见的报告 市市政市容委: 来文《关于开展(修改) 书面调研的函》(海政容管函〔2017〕427 号)收悉.
我局高度 重视,经研究,并结合我市市管道路设施管理的实际情况,报告 如下:
一、关于第
3 款"目前《规定》对建设物容貌的规范主要限 于主干路、 次干路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或部分临街建筑 物,是否需要扩大到所有的建筑物或所有的临街建筑物". 建议:应扩大到所有的临街建筑物,容貌内容中还应该包括 道路红线至建筑外墙间的地面养护管理.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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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第
6 款"目前,我市对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如何管 理,管理单位包括哪几类,管理单位有哪些管理责任,未履行职 责的是否处罚". 1. 政府职能单位类;
主要分为城市道路审批许可单位、执法单位、养护单位和公 共设施产权单位. (1)城市道路审批许可单位;
当前存在区一级单位对市一级道路的占用、 挖掘进行越级审 批许可情况,由各个行政区市政市容委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市管、 区管市政道路的占用、挖掘审批,不利于权责一致. (2)行政执法单位;
与审批的情况一样, 当前存在区一级单位对市一级道路的进 行越级行政执法情况, 由各个行政区的行政执法管理局负责辖区 范围内的市管、 区管市政道路的行政执法工作, 不利于权责一致. (3)养护管理单位 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现状道路宽度
20 米以上建 成的市政道路(路面、人行道、路灯、涵洞、排水)的养护工作;
各区市政管理局(中心)负责现状道路宽度
20 米(含)以 下建成的市政道路(路面、人行道、路灯、涵洞、排水)的养护 工作;
海口市桥梁管理公司负责全市桥梁设施的养护工作;
海口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负责美安工业园、狮子岭工业园、海 马工业园、药谷工业园等工业园区范围内的道路设施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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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各乡镇政府负责各乡镇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设施养护工作;
建议: 权责一致是对各个职能单位是否未履职进行处罚的主 要依据, 审批和养护分离的现状使审批单位和养护单位在管理工 作的未履职认定存在困难,无法准确认定就无法处罚,因目前存 在审批及执法级层不一致的情况,应在新的修改内容中给予调 整. 2. 公共设施产权单位类;
(1)管线设施产权类单位;
如电力、自来水、燃气、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电视、园 林供水等管线单位的位于道路上的主要是管线、 窨井、 发射塔架、 机箱等设施;
各单位须对其产权设施及周边 0.5 米范围内的道路设施进行 维护,并保证该设施与道路衔接的平顺,如不履职应予以处罚. (2)亭类设施产权单位 如公交候车亭、公交调度室、自行车租赁亭、报停、交警值 班亭、公共厕所、垃圾屋等设施;
各产权单位需要对亭类设施使用范围内的道路设施进行养 护,建议以设施边线
5 米范围计算为宜.
三、关于第
7 款"是否需要规定对城市道路破损未及时修复 进行规范并处罚". 城市道路的养护主要是依据建设部颁发的 《城镇道路养护技 术规范》(CJJ36-2006)执行,因为道路的现状设计道路使用的 年限、交通流量、交通管制、道路开挖占用、管理交叉、道路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