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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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泰顺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第1号) 为切实做好今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严格把好中 小学教师 入口关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中小学教师队 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 号)、《省委组织部、省人 社厅》(浙人社 发〔2012〕194 号)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 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 (温教人〔2015〕22 号) 等文件精神, 现将

2016 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的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志 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业务知识水平、 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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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备教师资格(除体育、信息技术、职高专业课岗位外) .往 届毕业生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2016 年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教师资格证 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 ;

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 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 证书.

(四)泰顺常住户籍(户籍截止日期为

2016 年7月4日)或者泰顺 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 应、历届毕业生.

(五)除职高专业课岗位教师招考年龄放宽至

35 周岁及以下 (1980 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外,其余学科岗位教师招考年龄为

30 周岁及 以下(1985 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曾因 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法律规定与上级有关 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考岗位:2016 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

69 名, 具体名额及要求见附件 1.

(二)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中小学体育、信息技术、 职高专业课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两年内必须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报考小学、中学须具有高学段 教师资格或对应学段教师资格,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 则,以教师资格证专业为准;

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 科学岗位;

政治、历史、社会、人文教育、地理等专业可报考初中历 史与社会岗位;

教育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信息工程教育等 专业可报考信息技术岗位;

特殊教育岗位须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

3 格;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 格.

四、招聘办法 按照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原则,经报名、审核、考试、 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程序 1.时间:

2016 年7月4日至

5 日止 (上午 8:00―11:30, 下午 2:30 ―5:30). 2.地点:县实验小学(广场路

25 号),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 话:67594635. 3.办法:先填写《2016 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 2),并于

7 月3日前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已进行过 就业预登记的无需填写).现场报名时提交由本人填写的《2016 年泰 顺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 3),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 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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