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04 |
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 录的户口本;
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 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
(2)本人报到证,并现场提供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 资格证书(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 格证明书》报名,但必须在
2016 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未取得以上有关证书的,要提供学校证明(需 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 ,相 关证书需在面试前送交县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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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
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及受托 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县教育部门根据选报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 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 3:1 比例 的(部分紧缺学科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 2:1) ,将按 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应情况在 泰顺教育网(www.tsedu.com.cn)、泰顺人事人才网(www.tsrsrc.com.cn) 上 及时公告.按规定核减招考计划或不开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规 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它符合要求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或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先笔试或技能考试后面 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或技能考试成绩的 40%和面试成绩 的60%相加构成. 1.笔试(100 分制):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笔试科目. (2)笔试形式:闭卷笔试.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 (占80%) . (4)职高专业课岗位考试方式另定. 2.技能考试(100 分制): 学前教育、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采用技能考试. 3.面试(100 分制):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或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 1:2 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5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主要考 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 仪表仪态等. 笔试或技能考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情况,按招考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体检 对象(各项分数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成绩同分,取面 试成绩高分者进入)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 间、地点参加体检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 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和体检合格主动放弃者其岗位空缺 指标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负.
(五)聘用办法 1.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调阅查看学生档案、到 有关单位(学校)了解情况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 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标 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
58 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按总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聘用与选岗:根据考察情况和招考计划 1:1 的比例,确定拟聘 用对象,并在泰顺教育网(www.tsedu.com.cn)、泰顺人事人才网 (www.tsrsrc.com.cn)公示
7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 象.依据高分优先的原则,组织聘用对象进行现场选岗(面试前公布 拟招聘学校岗位) , 若有自愿放弃者其岗位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