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4 |
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 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解释权 本项目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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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1. 项目综合说明 1.1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文件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定义及解释 2.1 采购人: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3 货物: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硬件、软件、零部件、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图纸、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4 服务:系指供应商提供的安装、培训、调试、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 和保险、网络通讯服务、运维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 2.4 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中标人:指中标的供应商,合同签约的乙方. 2.6 评标委员会: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2.7 日期:指公历日. 2.8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 3. 特别说明 3.1 投标语言: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 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要求语言精练,所提供数据、材料真实、可靠. 3.2 计量:在投标文件中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 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4. 供应商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