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07-05

占用期满,使用草原的单位或个 人应当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自治区部门文件】《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草原征 占用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中《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 个人或法人 个人或法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个人或法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2页,共45 页 职权类 型序号行政 决定 部门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政相对人 行政 许可 行政许 可 行政许 可 行政 许可 行政 许可 临时占用草原、在草原 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 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 程设施审批;

草原征占 用审核 对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 旅游活动的批准 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 检疫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 发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规定:兴办动物饲 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 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 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动 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 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部门规章】《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第二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 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 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主席令第26 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 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部门规章】《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8号) 第七条:工程建设、勘查、旅游等确需临时占用草原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权限 分级审核.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 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占用期满,使用草原的单位或个 人应当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自治区部门文件】《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草原征 占用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中《修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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