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05 |
45 元02 前往香港或澳门一次有效签注 每件
20 元03 前往香港或澳门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
100 元02 物价 物价 物价 物价
01 行政事业收费年审费 行政事业收费年审费 行政事业收费年审费 行政事业收费年审费 详见文件 〔1993〕财综
70 号,浙价费〔1993〕
21 号年审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的,不得收 费03 教育 教育 教育 教育
01 幼儿园保教费 幼儿园保教费 幼儿园保教费 幼儿园保教费 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由同级价 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 教育部门制定. 发改价格〔2011〕3207 号,浙价费 〔2005〕204 号02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阶段学校 阶段学校 阶段学校住宿费 住宿费 住宿费 住宿费(城市) (城市) (城市) (城市) 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价格主 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确定. 浙教计 〔2006〕
124 号, 浙教计 〔2007〕
72 号,浙教计〔2010〕15 号03 普通高中学费 普通高中学费 普通高中学费 普通高中学费
01 学费 由各设区市教育、价格、财政部门提 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并报省备案. 财综〔2012〕47 号,教财〔2003〕4 号,浙价费〔1999〕119 号,浙价费 〔2003〕43 号,浙教计〔2007〕72 号02 择校费 各地择校费的具体标准及中途转学退 费等规定由各市级价格、财政、教育 部门按照 三限 政策规定,结合当 地实际,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并 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从2009 年秋季新生入学起,对一次性 收取的择校费标准高于
3 万元的,一 律降低到
3 万元以内;
低于
3 万元的 不得提高. 财综〔2012〕47 号,教财〔2003〕4 号, 浙价费 〔2003〕
43 号, 浙价费 〔2004〕
139 号,浙教计〔2006〕124 号,浙教 计〔2007〕72 号,浙价费〔2009〕161 号,浙价费〔2009〕287 号,浙教监 〔2011〕96 号择校费必须一次性收取, 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2012 年秋季开始,公办普 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招收择校生比例必须降到最高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 括择校生数) 的20%以内.
04 普通高中住宿费 普通高中住宿费 普通高中住宿费 普通高中住宿费 由各设区市教育、价格、财政部门提 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并报省备案 财综〔2012〕47 号,教财〔2003〕4 号,浙价费〔1999〕119 号、浙价费 〔2003〕43 号,浙教计〔2007〕72 号05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01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费 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县价格主 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财综〔2012〕47 号,教财〔2003〕4 号, 浙政发 〔2001〕
35 号、 浙价法 〔2010〕
239 号包括各类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电 视中专
02 成人中专、普通中专举办的成人教育 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 制定 财综〔2012〕47 号,浙价费〔2001〕
163 号06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中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