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07 |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7年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债券简称:17宁国债
3、债券代码:127561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发行规模:人民币11亿元
6、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
14%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自债券发行后第3 年起,分5年等额偿还债券本金,即后5年每年偿还债券本金的20%, 后5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 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 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 另计利息.
9、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8 月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投资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 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8月1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6日,逾期未领 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 付息金额: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14%. 本次付息每
10 张 (面 值1,000 元)的派发利息为 71.4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 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57.12 元;
扣税后非 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 为64.26 元.
3、 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6日. 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对托管账 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日:2018年8月7日.
三、付息办法
1、本期债券未上市部分,即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由一级托管客户持有的本期债券的利息款,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一级托管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2、本期债券已上市部分: (1)从二级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划 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资金账户中, 再由营业部向该投 资者付息. (2)从一级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 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和原托管凭证,如由他人代办,应出示投资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 证和原托管凭证;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 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的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 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的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或合并,请根据托管凭证 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