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7 |
5 类评价指标评分项的权重
1 ? ~
5 ? 按表 3.0.4 取值;
表3.0.4 绿色建筑各类设计预评价指标的权重表 建筑类别 节地与室 外环境ω1 节能与能 源利用ω2 节水与水资 源利用ω3 节材与材料 资源利用ω4 室内环境 质量ω5 居住建筑 0.25 0.25 0.15 0.15 0.20 公共建筑 0.20 0.30 0.13 0.17 0.20 混合功能建筑 注0.225 0.275 0.14 0.16 0.20 注:混合功能建筑系指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建筑(如综合楼、商住楼等) .
2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该建筑的功能、所处地域的气 候、环境、资源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 评分项实际得分值(Q 实)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Q 适)再乘 以理论满分(100 分)计算,即: ? ? ? ? 分100 理论满分 适用总分 实际得分 得分 各类指标评分项的适用 适实5~1??QQQ其中:实际得分(Q 实)―该类评价指标的评分项评价得分值;
适用总分(Q 适)―为理论满分(100 分)减去不参评条文的分值;
5 ~
1 Q ―分别为
5 类指标评分项的适用得分.
3 绿色建筑设计预评价的
5 类指标均应满足所有控制项的要求, 且节
8 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指标 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
40 分,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 小于
30 分;
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
50 分、60 分、80 分、88 分时,对 应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铜级、银级、金级、铂金级. 3.0.5 建设项目应通过方案审批,未通过方案审批的项目不得进行绿色建筑施工 图设计报审.建设项目涉及场地选址、日照、绿化覆盖率及公共绿地、建 筑间距等有关指标要求应在方案设计阶段予以控制,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 行施工图审查时,应依据规土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 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上述有关指标通过规划国土部门相关核 查或审查情况. 3.0.6 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满足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SJG47-2018 的控制性条文的要求;
因特殊原因不能满足个别条文要求的, 应组织绿色建筑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3.0.7 建设单位在报送施工图审查材料时,因客观原因未能提交景观、装修、幕 墙等专项设计文件的,应向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相关专项设计达到绿色建 筑标准要求承诺书;
设计单位应在绿色建筑专篇中对该专项设计内容涉及 到绿色建筑的有关指标,提出明确要求,并以文字描述.建设单位在领取 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 附件
2 绿色建筑初审意见书 后,应在两月内向施 工图审查机构补充报送相关专项设计文件材料. 3.0.8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 进办法》的规定,在原有施工图审查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对工程项目是否 落实绿色建筑设计相关要求进行审查, 并提供绿色建筑设计专项审查意见.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3.0.9 为积极、稳妥、有效地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机构可根据所报 送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深度,按以下两种情况,审查其是否符合绿色建 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