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07 |
600360 证券简称: 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 临2019-02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自有闲置资金,在 该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不超过9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投资业务,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 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9年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银行理财 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0.00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任一产品期 限不超过90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委托理财不构成 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
2 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委托理财的主体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 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19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 于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在90天以内,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银行理财产品而 定,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产品说明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预 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 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 周期短,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