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9-07-07

电话:6889138 银川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简易程序) 承办单位:监察支队 服务电话

8679841 监督

电话:6889138 适用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 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两名及以上执法人员执法,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取证:查明并确认违法事实.必要时应填制 《现场检查笔录》或《现场调查询问笔录》 . 口头或书面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依据及行政处罚意见,并告知当事人 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不成立的,作出当 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 , 并送达当事人 执行 上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 和证据成立的, 不予处罚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 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结案,归档 银川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般程序) 承办单位:监察支队 服务电话

8679841 监督

电话:6889138 案件来源:

1、举报投诉;

2、专项检查、市场检查;

3、有关部门移送;

4、上级机关指定;

5、 下级机关报送;

6、其他来源. 受理立案具有违反法律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办案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 ,报部门负责人审批,7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

15 日. 决定立案的,指定

2 名以上办案人员 决定不立案的,将结果告知举报人及相关单位 调查取证2名以上办案人员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调查人要调查的事项、范围,制作调查笔 录、询问笔录,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可以抽样取证.需要先行保存证据的,在7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调查取证终结,根据调查结果做 出决定 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予以销案 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 根据听证报告,办案人员填写行 政处罚意见书,报行政机关负责 人审批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并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认为违法事实成立的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你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 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 举行听证的权利 在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

30 日组织听证,并在举办听证的

7 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有关事项. 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交当事人签字确认.听证结束制作听证报告,并送到当事人. 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在行政处罚制定期限内予以履行,并在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归档拒报 不合格 补报 不补报复核 2.排污费征收流程图 异议 承办单位:监察支队排污费征收管理科 服务电话

8679841 监督

电话:6889138 排污者申报登记 登记 每季度结束后

7 日内申报 依法处罚 监察机构收到报表后

20 日内完成申报审核 向排污者发还经审核同意 的排污申报表 核定排污者每季度的实际排污量和排污费 向排污者送达《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 联合财政、物价部门按季度公告排污费 责令限期改正补报 直接核定 排污者七日内到指定 银行缴纳排污费 未按规定缴纳的,责 令限期缴纳 收费系统对账、财政对账 统计汇总 逾期不缴纳、不复议、不诉讼的,依法处罚 复议或诉讼期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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