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08 |
20000 吨肉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 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皂角树村,项目法人代表高祥中.
项目总投资
166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21 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
5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470 平方米,其中分割车间
220 平方米,1#冷库(西侧)120 平方米,2#冷库(东侧)36 平方米,化冻间
220 平方米,解冻车间
80 平方米,卫检室
18 平方米,办 公室
110 平方米,仓库
40 平方米,无害化处理间
78 平方米,固废暂存间
78 平方米,综合用房
440 平方米,污水处 理间
30 平方米.项目购置禽畜加工分割流水线、剥皮机、打毛机、制冷机等生产及配套设备
32 台(套).项目原辅 材料为猪肉、羊肉、牛肉、鸡肉、鸭肉、包装袋、氟利昂(R410A).项目工艺流程为:猪、牛、羊、鸡、鸭肉(外 购屠宰体)―自然解冻―卫检―整理、清洗―切割―清洗―称重包装装袋―外售或储存待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 加工
20000 吨肉类(猪肉
9000 吨、羊肉
3000 吨、牛肉
3000 吨、鸡肉
3000 吨、鸭肉
2000 吨)的生产能力.在落实 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同意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须重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2、严格按照审批工艺和审批范围组织生产.
3、项目采用电(空调)制冷和取暖,不得新上燃煤(燃油)锅炉.项目不得使用破坏臭氧层的制冷机.
4、项目新建一座设计处理规模 80m
3 /d 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采用"格栅+絮凝剂沉淀+水解酸化+氧化+沉淀" 的处理工艺.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解冻废水、分割肉清洗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和经旱厕 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内处理站处理后由罐车拉至昌乐县红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排放确保满足 《肉类加 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92) 表3中三级标准要求、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表1中的 A 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必须采取严格防渗措施,不得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5、项目分割车间和污水处理站须全密闭.分割车间产生的异味经"集气罩+喷淋塔喷淋",污水处理站产生的 恶臭气体经"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同一根
15 米排气筒排放,排放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及表
2 标准要求.
6、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7、项目废包装物、原料肉边角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湿分离机脱水后用于农田堆 肥;
废活性炭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再处理;
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必须全部综合利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