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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05-4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组建粤电山西能源有限公 司、受让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5%股权及对深圳广前电力有限公 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 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粤电集团 )拟签署《粤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 组建合同》 ,共同投资成立粤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能源公司 ) ,能 源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2亿元,本公司出资比例为40%,出资额为8000万元, 粤电集团公司出资比例为60%,出资额为12000万元. 本公司受让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航运公司 )5%的股权, 航 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 30%投资组建, 以电煤运输为基础, 兼顾国内外散货市场海 运业务. 现该公司其中一股东――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天能公司 ) 拟转让其占航运公司其中 5%的股权, 转让价款以
2005 年10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公司经营班子将在 1,1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内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本公司拟对深圳广前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前公司 )进行增资,广 前公司为本公司与粤电集团分别按照 40%和60%的股权比例共同投资组建,负 责建设和经营前湾燃机电厂项目.根据项目施工的实际需要,并且按国家对该项 目总投资额的最终批复比原可研投资额增加了 22,117 万元,广前公司注册资本 金也需相应增加.本公司与粤电集团拟对广前公司进行增资. 由于粤电集团是持有本公司50.15%股份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刘谦先生 是天能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本) 》的 有关规定,本公司受让航运公司5%股权、与粤电集团共同投资组建能源公司和 共同增资广前公司之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在2005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上 述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8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一致表 决通过了该三项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该三项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粤电集团和天能公司.截止2004年12月31日,粤 电集团持有本公司50.15%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天能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谦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粤电集团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 号:4400001009927) ,粤电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120亿元;
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33-36楼;
2 法定代表人: 潘力;
经营范围为: 发电企业的经营管理, 电力的资产和资本经营;
电力投资建设,电力生产及销售,电力设备的销售、安装及检修,电力行业相关 技术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销售工业生产资 料(不含金、银、小轿车、危险化学品) .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天能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 号:4400001901678) ,天能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