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9 |
30宗获得批准,惟申请人须受最长达18个月的退休后禁止在外间工作的期限所约束及其从事活动的围须受限制;
此外,分别有82宗获批准的个案,申请人须受最长达18个月的禁制期限所约束;
及47宗获批准的个案,申请人从事活动的围须受限制.其余的申请均获无条件批准.12. 2003年全年,委员会审议的申请共76宗,分别由52名退休首长级人员提出.在该76宗申请中,1宗 被驳回;
7宗 获得批准,惟申请人须受最长达18个月的退休后禁止在外间工作的期限所约束及其从事活动的围须受限制;
此外,分别有8宗获批准的个案,申请人须受最长达18个月的禁制期限所约束;
及8宗 获批准的个案,申请人从事活动的围须受限制.其余的申请均获无条件批准.有关申请人的背景资料,以及他们打算从事的业务或工作的性质,载於附件附件附件附件B. 非首长级人员退休后的就业申请13. 非首长级人员退休后的就业申请,由所属部门首长或职系首长处理,而所依脑蚝妥荚蛴肷衔牡7和 8段所载的相同.14. 2003年全年,共有1297宗申请,分别由1244名非首长级人员提出.在该1297宗的申请中,56宗获有条件批准,其余均获批准而无任何附带条件或限制.申请在退休后就业的人员的年龄大部分在50岁以下(47.9%), 退休时支取总薪级表第14点至33点的薪金(53.2%). 有关申请人的背景资料,以及他们打算从事的业务或工作的性质,载於附件附件附件附件C. -
4 - 合约人员约满后的就业申请15. 由1997年 1月 起,凡与政府签订新合约或续约,并以该日之后任何一日作为合约的生效日期,而薪级在首长级薪级表第3点 或以上的合约人员,如拟在离职前休假结束后一年内受雇工作或接受聘用、或从事任何商贸活动或行业,而这些活动主要是在香港进行,均受到管制.此类人员如果在约满后受聘的工作,与在政府所从事的属同一及可能存在利益冲突,便须事先申请批准.任何人员如不遵守这项规定,将被视为违约,当局可能向该名人员采取法律行动.16. 委员会在决定应否批准申请时o会考虑有关人员任职政府时的职务围o与他拟於约满后担任的外间工作o是否有直接关系o特别是有否存在利益冲突.17. 在2003年内,转交委员会审议的申请有1宗,而该申请获无条件批准.前瞻18. 委员会了解到退休公务员知识及经验丰富,并且清楚了解公众的期望,他们在退休后继续工作,可以对社会作出贡献,惠及整个香港,因此委员会支持公务员在退休后继续就业.但与此同时,委员会在考虑个别申请时,会小心注意不可让申请人藉过往在政府任职期间取得的资料、与同事建立的关系或网络,从而在新工作上得到好处,造成不公,甚或引致利益冲突的问题.19. 委员会将继续根渲叭ü围,就公务员退休后就业的政策向当局提供意见,以及在既定政策及指引下审议首长级公务员的申请. 附件附件附件附件A退休公务员就业申请谘询委员会职权围(a) 就处理公务员退休及约满后的就业申请所应采用的原则和标准,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
(b) 审议按可享退休金条款受聘的首长级人员所有退休后就业的申请,并提供意见;
(c) 审议首长级薪级表第3点或以上合约人员所有约满后就业的申请,并提供意见;
以及(d) 审议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可能转介的其他申请,并提供意见.附件B申请人数目: *52 申请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