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0 |
五、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
10 分,共30 分)
52、该法学教师的说法是错误的.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法律确实有广 狭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与狭义的法律,不仅在范围大小上有区别,而且在内容 和效力等级上也是存在区别的. 广义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在内的一切 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 性法律文件.狭义的法 律, 由于它的制定机关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因此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的根本依据,在整个 法律体系中也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53.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曾指 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与 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 联系.(1)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 制度的斗争中 , 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2)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 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大块, 即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 效保障. 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 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 因此,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 部门,而且 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以人权和人的自由为本位. 无数历史文献和历史事实足以证明: 宪法是在争取和维护人权和人的自由的 斗争中一步一步地生长起来的.1689 年英 国国会通过的《权利法案》、1776 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89 年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都表明了,人的 权利是宪法 的出发点和归宿,应以人为目的,宪法与任何形式的专制主义、威 权主义、法西斯主义都格格不入.宪法不能无视和践踏人 权,不能剥夺人的财 产和自由.是否以人权和人的自由为本位,是区分真假宪法的试金石. 人类进入二十世纪以来,人权的观念和理论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人权的内容 也更加广泛,既包括生命权、自由权(特别包 括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 结社自由、人身自由和迁徒自由),也包括民主权利、涉及法治和司法行政的权 利以及 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可以说,"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以人的 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是近现代宪法的真谛." 54.( 1)上述几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永远为 正统,并永远为臣民尊重并加以拥护;
皇帝的神 圣尊严,不能侵犯;
君主在立 法、行政、司法等各个方面拥有绝对的权力.总之,宪法大纲要巩固君权,同时 兼而保护臣民 的权利. (2)《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宪政运动的起点,也是中国第一个用了"宪法"名义的文件,它是中国法制近代化过程的 开端,同时也伴随着中国宪政观 念启蒙运动的兴起,因此,该"宪法"文件的颁行具有一定的意义. (3)《钦定宪法大纲》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条文内容上,都体现了"大权 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精神.其突出特 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从 本质上看, 《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末统治者为了维护其摇摇欲坠的统治而玩弄的 政治骗局. 《钦定宪法大纲》通过给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宪法"的外衣,以法律的 形式确认君主绝对权力, 体现了清朝贵族企图继 续维护专制统治的意志和愿望. (4)《钦定宪法大纲》的出笼,实际上是清廷在受到国内外强大的压力下 进行的,因此不可能体现民意,也不可能维护 臣民的权利,相反却规定了众多 的义务,所以它不可能挽救清朝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