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7-10

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部分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苏华评报字[2012]第025号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主要采用成本途径的评估方法,对扬州亚星客车股 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而委托评估的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论简要报告如 下. 评估目的:为委托方资产转让提供作价参考依据. 评估方法:房屋采用成本法、土地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 评估对象: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原座椅厂区的部分资产,属 于资产组合评估. 评估范围: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包括建筑物及厂 区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组合.其中:房屋共计

10 项,建筑面积合计 15500.23 平方米 (账面原值 17496680.82 元,账面净值 9871128.03 元)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5 项 (账面原值 2310305.58 元,账面净值 807449.93 元) ;

厂区土地使用面积 20869.42 平方米(原始入账价值 10024603.89 元,账面价值 8637867.19 元) . 我们注意到: (扬房权证广字第

285175 字) 《房屋所有权证》 上登记的

10 项房 屋中有

4 项(建筑面积为 891.84 平方米)现已拆除,另有

3 项尚未领证的房屋面积 137.5 平方米.因此本次我们实际委托评估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15500.23 平方米,与 房屋所有权证载面积不完全一致. 扬国用(2005)第0962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为 31002.8 平方米,

2008 年9月开发东路延伸工程涉及拆迁,占用了土地 15.2 亩.因此本次实际委 托评估的土地面积为 20869.42 平方米, 和已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土地面 积不完全一致. 我们的评估范围与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完全一致.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价值类型:在原地继续使用前提下的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2 年10 月31 日. 评估结论:经评估,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在原地继 续使用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

2012 年10 月31 日时的评估值为 3,060.28 万元 (大写人 民币叁仟零陆拾万贰仟捌佰元整) , 与账面净值 1931.64 万元的差异为 1,128.64 万元, 差异率为 58.43 %. 上述评估结论中未考虑资产数量、评估范围和价值类型等发生变化对评估结 论的影响. 本评估分析报告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2 年10 月31 日 起计算,至2013 年10 月30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 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的部分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苏华评报字[2012]第025号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主要采用了成本途径的评估 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在 原地继续使用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

2012 年10 月31 日时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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