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10 |
1 年 特急 文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湘发改价费〔2017〕915 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 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发改委(局) 、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公寓价格管理,维护和保障学生、 学校、公寓投资及管理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 、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 《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 、 《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学校学生 ―
1 ― 公寓价格收费执行情况,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对我省现行的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2017 年9月20 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各大中专院校. ―
2 ―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9月20 日印发 ―
3 ― 附件: 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不含营利性民 办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学前班,以下简称 学校 )学生公寓价格行为,促进学校学生公寓建设,维护和 保障学生、学校、公寓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 、 《湖南省 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学校及其他投资开 发商经批准,在校内外建设的学生公寓价格行为. 第三条 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住宿建设标准和施工要求,并经市级以上建筑 质监部门、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2、男生、女生公寓应分别按栋(或楼层)设置.
3、入住人数及相应使用面积: 一类:每间(套)不超过
4 人,大中专院校生均使用面积 不低于
8 平方米,中小学校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
6 平方米. 二类:每间(套)不超过
6 人,大中专院校生均使用面积 不低于
6 平方米,中小学校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
5 平方米. 三类:每间(套)不超过
8 人,大中专院校生均使用面积 ―
4 ― 不低于
5 平方米,中小学校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
4 平方米. 生均使用面积包括楼栋内公共使用面积(不含地下室) .
4、学生公寓配置和服务设施设备标准: ①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每间宿舍应配备起居学习区、阳台、 卫生间、盥洗室;
中小学校学生公寓每间宿舍应配备阳台、卫 生间、盥洗室. ②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应为每位入住的学生配备单人床、 写字桌、座椅、书架、衣物柜和公用电风扇等物品;
中小学校 学生公寓应为每位入住的学生配备单人床、衣物柜和公用电风 扇等物品. ③学生公寓区应配有学生公共活动室、开水房、洗涤房及 洗衣设施设备、传达室等. 中小学校学生公寓每层楼应配备饮用水设备并免费提供洁 净饮用水.
5、学校或学生公寓产权单位必须设立学生公寓管理机构, 制定统一的公寓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卫生、保安服务和管 理人员. 第四条 学生公寓的价格标准 一类:大中专院校每生每年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