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10 |
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 签署日期:2017 年12 月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锦州港 )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锦州港拥有权益.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定.1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8
第五节 资金来源.22
第六节 后续计划.23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5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7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8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29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3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3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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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港航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港集团 指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营口港集团 指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港投控 指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国资委 指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营口市国资委 指 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连市国资委 指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辽宁省政府 指 辽宁省人民政府 大连市政府 指 大连市人民政府 营口市政府 指 营口市人民政府 公司、锦州港、上市公司 指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600190.SH) 大连港 指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601880.SH/02880.HK) 营口港 指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600317.SH) 本报告书 指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划转 指 港航发展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大连 港集团 100%的股权及营口港集团 100%股权, 导致通过大连港集团控股子公司大连港投控间 接持有锦州港 382,110,546 股股份(占锦州港总 股本 19.08%)的交易事项 《无偿划转协议》 指 大连市国资委与港航发展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