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1 |
九龙 江南溪河口海域执行 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表1中的第三类标准. 项目废水采用 水解酸化+接触氧化 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治理至 GB8978-1996《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放,对区域的地表水体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和
8 水环境功能区划相适应. ②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 准.项目废气经治理达标后正常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建设符合大气 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③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标准.项目设 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降噪、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 较小,项目建设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4.3 环境承载力 4.3.1 水环境 项目废水采用 水解酸化+接触氧化 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治理,达到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浮宫镇内河排入九龙江南溪河口海域. 废水污染物 COD 排放量为 0.035t/a,NH3-N 排放量为 0.003t/a.根据环保部对福建省
2015 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通报,经核定,2015 年福建省 CODcr 减排 3.2%,NH3-N 减排 4.7%,均已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因此,项目废水在浮宫镇内 河及九龙江南溪河口海域的承载能力范围内. 4.3.2 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过程废气主要为蟹脚、鱼、虾散发的腥臭味,根据
2016 年12 月8日、9 日委托福建省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进行监测结果, 臭气浓度≤15,符合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 现有 标准, 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总量控制 (减排) 的主要污染物或者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 不占用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在该区域大气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 4.3.3 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冷却塔、制冷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 70~ 85dB(A)之间,通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及车间墙体、厂区围墙降噪后,厂界噪声 符合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满足该区域声环境 功能区划要求,在该区域声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
9 4.4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水产品加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过程蟹脚、虾、鱼及 下脚料产生的腥臭味,化学组分复杂,其中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是三甲胺,以无组织形 式排放.类比同行业,在正常情况下,水产品加工产生的恶臭气体中三甲胺排放速率 约0.4kg/h、排放浓度约 0.10mg/m3 . 为了减少恶臭对操作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及时将蟹脚、虾、鱼包装完成放入冻 库内贮存;
下脚料放置于密闭容器内,每天工作结理后及时将下脚料清运至饲料厂, 并清洗车间地面及工作台面,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 根据
2016 年12 月8日、9 日委托福建省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臭气 无组织排放浓度进行监测结果,臭气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