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1 |
一、根据"报告表"主要内容和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的前提下, 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述内容 建设.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项目租用江苏方洋水务有 限公司徐圩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空置厂房,总建筑面积 720m2 ,中 试规模为年处理海水
3 万吨、年产淡水 2.65 万吨、年产副产磷 -
1 ― 酸镁铵
390 吨.本项目作为海水资源化利用研发中试试验,研发 运营生产年限为
4 年,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
二、 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 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 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的 前提下,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中应贯彻清洁生产原则,使用先进的工 艺和作业方式,提高原料的利用率,减少对环境不良影响.
(二)落实"报告表"中各项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须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11) ,运营 期噪声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三)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 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雨水收集后进入雨水管 网,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直接进入徐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排放.项目厂区地面应做好硬化、防渗等措施,采用耐腐蚀的管 线和阀门,避免原水、浓水等"跑、冒、滴、漏" .
(四)本项目非连续运行项目;
吹脱塔与磷酸吸收容器为气 体循环密闭系统,吹脱工序产生的尾气经吸收后接入风机进风口 循环使用;
运行结束后, 余气经磷酸吸收液吸收后通过
15 米高排 气筒排放;
本项目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的要求.
(五) 按 "减量化、 资源化、 无害化" 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 -
2 ― 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 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本项目所设的危险废物、一般废物暂 存场所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 《一般工业废物贮存、 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 》 (GB 15562.2-1995)要求设置环保标志牌,并按《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5-2012) 、 《危险废物规范化 管理指标体系》 (环办z2015{99 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危险废 物全过程管理. 本项目施工产生的主要废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 理;
浓水出售综合利用;
海水过滤产生的沙石、水草等杂质及生 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膜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渗透膜 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产生副产品应满足相应工业标准才可外售,否则按危 险废物管理.项目投入运营前需和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 置协议.